“海洋与湿地”(OceanWetlands)编辑部注意到,2022年9月18日,新疆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《关于发布新疆尔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(修订)的通知》,公布的该名录已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71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。现将中国环境报的相关报道转载如下。
据中国环境报等多家媒体报道,新疆尔自治区日前发布了《新疆尔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(修订)》(以下简称《名录》)。
2021年,我国发布了新调整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,为保持与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相适应,并结合新疆野生动物资源变化情况和最近资源调查结果、科学研究成果,自治区Kaiyun 开云林业和草原局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了《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调整工作,对种群分布范围缩减、种群数量呈下降趋势、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物种,优先考虑列入Kaiyun 开云《名录》;对面临栖息地破坏严重、存在食用药用或观赏人为捕捉等人为因素致危风险的野生动物种类,也纳入《名录》,比如百Kaiyun 开云灵、钳蝎、绢蝶等。
经过保留、新增和调出已升为国家级重点保护的种类后,最终56种野生动物列入《名录》,其中自治区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8种、自治区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8种;水生野生动物17种、陆生野生动物39种。
加强重点野生动物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实践。新修订的《名录》将作为国家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和新疆相关办法的重要配套文件,成为指导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的重要依据。(来源:中国环境报)
关于发布新疆尔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(修订)的通知(2022-09-21)